煎藥操作流程
(一)查對:煎藥人員收到已調配好的中藥時,應查對病人姓名、藥味等是否正確。如發(fā)現(xiàn)方藥不符或有疑問及時相有關人員聯(lián)系查明。
(二)注意特殊煎服藥:煎藥前應檢查有無需要特殊煎服的藥物,分別按下列要求處理:
先煎藥—— 武火加熱沸后煎煮約15分鐘后,再放入群藥續(xù)煎。
包煎藥—— 將藥物裝入紗布袋內,扎牢袋口與群藥問煎。注意包裝松寬,不要包得過緊。
后下藥一—在群藥煎好前5—10分鐘放入。
烊化藥一—藥物打碎后用煎好的藥液趁熱沖入,適當加熱攪拌熔化。也可放容器內加開水適量,直火熔化或置熱鍋內隔水燉化后,兌入合煎藥液中和勻服之。
另煎藥一—單獨煎熬后取汁,并入合煎藥液中服之。
沖服藥——先研成細粉,臨服時用藥液送服。
(三)用具:避用鐵鍋和其他鐵器用具。
(四)加水量:一般藥品加水高出藥面3cm左右,解表藥可少加些水,滋補藥要多加些水。二煎加水至超過藥面為宜。
(五)浸泡:加水后需浸泡30分鐘左右,使水浸透藥物組織。
(六)火候:煎藥時要控制火力,先用武火煎煮,沸后用文火。煎時必須加蓋,保持微沸并隨時攪拌。解表藥可用武火速煎,滋補藥用文火慢煎。凡是煎焦的藥物,就不能再加水續(xù)煎取汁服用了。
(七)時間:每劑藥煎熬兩次。頭煎沸后煎25一30分鐘,二煎20分鐘左右。解表藥可少煎10分鐘,滋補藥需多煎10—20分鐘。如煎藥時間末到,發(fā)現(xiàn)水少時,可以適量加水續(xù)煎。
(八)潷藥:藥煎好后應及時趁熱濾出。潷藥時應壓榨藥渣,使藥外盡量濾盡。
(九)煎藥量:每劑藥煎熬后,合并頭煎和二煎藥液應得200一300m1,兒童藥液量減半。有的需遵醫(yī)囑要求制備。
(十)復核:煎煮先畢,認真核對,嚴防張冠李戴。復核元誤后,逐項登記后方可發(fā)出。
(十一)衛(wèi)生:期藥人員應穿戴工作衣帽,煎藥用具隨時刷洗干凈,按時清除藥渣。經常保持室內衛(wèi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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